國民黨立委洪孟楷(左)、體育署署長鄭世忠(右) (圖面來源:立法院隨選視訊系統)

有獲利才能給出賽費? 立委轟違背立法精神

發佈時間:2024.04.03

日前男籃協會常務監事郭俊仁在會員大會說,出國比賽要有出賽費,也應該要有獎懲制度的言論引發爭議,今天 (3日)上午國民黨立委洪孟楷、柯志恩等人對運動選手出場是否可領出賽費提出質疑,怒轟體育署有獲利才能給出賽費的作法違背立法精神。

日前有會員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會員大會中為國手爭取出賽費,不料常務監事郭俊仁卻說,國家隊出席比賽是一種榮譽,若要有出賽費,那是不是打不好也要有獎懲制度?該言論引發軒然大波。

對此,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疑選手出席比賽是否要有獲利才會給出賽費,體育署署長鄭世忠表示:「如果你今天是一個表演賽事,純商業的賽事,就算你不一定有盈餘,我覺得應該也是要把出賽費列為成本之一;但是如果是一個正式錦標賽,比方說亞錦賽,那我們希望協會有盈餘的時候要來給出賽費。」

立委洪孟楷轟此舉違背立法精神,後續有檢討空間,請體育署對出賽費的給予方式提出檢討。

國民黨立法委員柯志恩也指出,自己曾參與2017年的國民體育法修法,修法至今共有9場國際賽事有盈餘,但只有中華籃協沒有給出賽費,此舉違背當初立法精神。

體育署承諾後續將對出賽費給付標準進行檢討,盤點所有體育協會的欠費情況,以及規範協會出賽費的給付方式,進一步改善國內體育選手工作環境。(復興電台新聞組採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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