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 (圖片來源:資料照片)
《新住民基本法》納入中港澳人士 陸委會:身分證、服兵役及國籍恐有隱憂
發布時間:2024.07.18
立法院16日3讀通過《新住民基本法》,中港澳配偶在台灣也將被視為新住民。對此,大陸委員會副主委梁文傑18日在記者會上表示,未來在身分證取得、服兵役以及國籍問題上,恐會帶來隱憂。
梁文傑表示,陸委會認為陸配或港澳籍配偶原來各有一部基本法,分別是《兩岸關係條例》和《港澳關係條例》,若增加《新住民基本法》,並將陸配與港澳籍配偶統稱為「新住民」,可能會帶來隱憂。
梁文傑指出,《新住民基本法》揭櫫的精神是公平對待所有新住民。然而,《兩岸關係條例》和《港澳關係條例》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的授權制定的特別規定,所以二者「確實是有一些特殊的規定」。
梁文傑說明,《新住民基本法》若成為法律後,可能引發爭議。例如陸配取得身分證的年限可能從6年縮短為4年,或忽略國家安全考慮,修正取得台灣戶籍滿20年才得服兵役的規定。
梁文傑進一步說明,有些人可能認為,外籍配偶需要放棄原國籍才能取得台灣國籍,而陸配只需取消大陸戶籍即可獲得台灣護照或身分證,他表示「如果說求取一致的公平性的話,這些未來都會成為爭論的焦點」。
梁文傑指出,從一開始就覺得,這一部法律最好稱為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》會比較妥當,避免將《兩岸關係條例》和《港澳關係條例》視為《新住民基本法》的子法,導致法律間的衝突。
梁文傑提到,儘管陸委會曾表示關切,但立法院最終決定採用《新住民基本法》,陸委會希望未來這些隱憂不會成為真實。(復興電台新聞組採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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