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3月彰化鹹粥嬤孫子赴泰國後音訊全無,年底收到中共公安通知書,才知道孫子遭拘禁,海峽交流基金會(海基會)祕書長羅文嘉10日表示,對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(海協會)未遵守協議於第一時間通報我方,以致延誤家屬獲悉親人情況;同時他也提到,近期在臺陸人有4案傷亡,已依規定通知陸方,協助家屬盡速來臺處理後續事宜。
近期媒體報導,彰化縣伸港鄉19歲黃姓男子2024年3月失蹤,阿嬤在年底收到大陸山西公安局寄來的「拘留通知書」,指他因涉嫌詐騙罪遭拘禁,阿嬤怕有心人士詐騙,進一步尋求地方議員與警員協助,警方則函請刑事局、海基會等單位協助查明。
羅文嘉對此表示,海基會第一時間未曾接獲家屬相關陳情或尋求援助,報載後海基會主動聯繫,經家屬說明後始知個案情況,詳細情形涉及個案,不便多作說明。
羅文嘉進一步指出,為何海基會無法第一時間獲悉案情?他提到,「兩會」曾在2009年簽訂「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」,其中第12條規定,「雙方同意及時通報對方人員被限制人身自由、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等重要訊息」,並盡量給予家屬最大方便進行人道探視。但大陸在2024年4月開始,逐漸未遵守協議通報我方警政署,所以才發生家屬繞了一大圈,過了一年多都不知道的情況。
媒體詢問此案是否通報對岸海協會?羅文嘉表示,即使對岸沒有遵守,臺灣始終遵守協議規定,依程序致函海協會,此前一貫道道親也是一樣的情況。他強調,兩岸互相通報本就是「雙方協議,雙方同意,也是雙方應該盡的責任」,重點是它對雙方人民都有利。
羅文嘉也呼籲在場媒體,可以在正式場合詢問北京國臺辦,為何不願遵守已經簽訂的制度性協定?並質疑若已經簽訂卻不遵守,是否表示後續兩岸簽訂的任何協議都可以片面的,單方面不遵守?
媒體詢問,在臺陸人發生類似情況,我方是否會通報海協會?對岸有何回應?羅文嘉表示,近期在臺陸人有4件個案,海基會已依規定通報海協會,分別是金馬遊客因心血管疾病過世、馬祖漁船大陸人士落海身亡,大陸人士在苗栗車禍身亡,以及師大陸生腦部出血等4件,我方皆以最快速度聯繫海協會,並協助陸方家屬入臺辦理相關事宜。(復興電台新聞組採編)